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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18-12-16 16:41点击次数:字号:T|T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批发或零售),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并凭《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上海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资质证明:销售食品的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需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卫生许可证》、环保批文、消防批文。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第三步: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请许可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到市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领取);

  说明:填写申请书时请仔细阅读申请书上的填报说明。

  申请人是指以下几种情形: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并盖章。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不需要进行名称核准的个体工商户,不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地方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提供);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

  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5、出租方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的,提交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与登记注册要求一致,农村地址没有门牌号的,应当提交方位图示。多家企业使用同一门牌号的经营场所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建筑物为平面图的地址分割方位图示。其他情况,许可机关认为没有必要提供方位图示的,可以不提供具体方位图。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经营者提供);

  说明: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经营者提供);

  说明: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是指摆放食品的货架、盛放食品的容器、售货工具、用于散装食品的包装材料等。以及消毒设备(如紫外灯、消毒剂等)、更衣设备(更衣室、更衣间、衣柜等)、盥洗设备(洗手池)、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气物的设备和工具。贮存、运输和装卸设备。通过电话、网络销售食品的,应当注明电话销售网络和网址。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者提供);

  说明: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空间平面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

  操作流程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而在从业人员卫生、设备安全卫生、环境卫生整洁等方面的一些具体工作流程。

       7、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现场核查申请表(经营者到市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领取,并到管辖食药监所作核查意见)。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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