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是指办公室,办公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办公的土地、房屋)、教学(是指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医疗(是指门诊部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医疗的土地、房屋)。科研(是指科学试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和军事设施(是指:①地上和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②军用的机场。港口。码头;③军用的库房。营区、训练场。试验场;④军用的通信。导航。观测台站;⑤其他直接用于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的,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
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购买的公有住房,免征契税:城镇职工享受免征契税、仅限于第一次购买的公有住房,而且,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四)土地使用权交换
房屋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其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卜
(五)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六)纳税人承受荒山,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
承受荒山,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七)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等承受权属的
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馆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八)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