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上海市工商局局、各分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办理时限:自收到有关部门申请之日起五至十五个工作日内 (工商) 申办对象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人员、场地、资金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等条件 基本申办材料:1、申请报告;2、《有限公司设立申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合伙人身份证;4、资金来源证明;5、场地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